教秘基〔2009〕8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统筹管理;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作适当调整。具体为: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在每年的6月14日、15日、16日举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每年的6月22日、23日举行。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将上述考试时间调整情况通知至所属学校,并指导学校安排好年度教学计划,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