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实 施 细 则
为客观公正地搞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深化职称聘任改革,激发学校内部活力,更好地与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的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评聘公开,根据待聘人员的思想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聘任。
(三)根据县人事局和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指标、按测评结果进行聘任。
(四)聘任测评采取定量测评和定性测评相结合的方法。
二、聘任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尚未获得聘任相应职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全面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尚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符合学校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应的岗位聘任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聘任: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影响恶劣的;
2、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5、搞有偿家教、屡教不改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8、在学生中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9、教学水平差、师生意见大、不能胜任被聘岗位工作的;
10、未经学校同意、又应聘到其他学校或从事其他职业的。
三、聘任的程序
1、建立聘任委员会。学校成立聘任委员会,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2、个人申请。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待聘人员写出书面申请,具体说明个人竞争岗位的条件,表明聘上或聘不上的态度,并提供相关材料。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资格。
3、民主测评。聘任委员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根据聘任测评计分办法给竞聘人计分。
4、计算测评结果。聘任委员会统计测评分数(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得出测评结果,排出名次。
5、公示。将最终排名在校内公示5天。
6、组织聘任。聘任委员会根据上级下达的使用岗位数额、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聘任方案;学校党支部审议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备案。
四、聘任测评计分办法
(一)思想政治(20分)
基本分10分,其它为表彰加分,总得分不超过20分。
自取得前一任职资格之日起,获得各级表彰按如下加分:
1、校级先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
2、县主管局及其他部门表彰的每次加3分;
3、县委县政府、市主管局及其他部门表彰的每次加4分;
4、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及其他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
5、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6分。
(二)学历资历(30分)
该项均为加分,总得分不超过30分。
1、学历:
自取得学历之日起,中师每年加0.4分,大专每年加0.7分,本科每年加1分,硕士研究生每年加1.2分。
2、资历:
①取得前一职称之日起,每年加1分。
②取得拟聘职务资格之日起,每年加2分。
③教龄每年加0.5分。
(三)教育教学(40分)
基本分20分,其它为加减分,总得分不超过40分。
1、工作量:
以近两年工作量为测评依据,分学期计分。高于标准课时每节加0.1分,少于标准课时每节减0.1分。
2、出勤:
以拟聘当前学年为计算期间,缺课一节减0.5分,旷课一节减1分,出勤包括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
3、常规教学:
备课、计划、作业批改情况以拟聘当前学年教学检查情况为准,每获得一个优秀加1分,每一个不合格减2分。
4、教学奖:
自取得前一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拟聘当年止,计算此期间的得分。
①教师个人竞赛奖
教师参加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教学竞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省级一、二、三名分别加7、6、5分;
市级一、二、三名分别加5、4、3分;
县级一、二、三名分别加3、2、1分。
②学科竞赛辅导奖
辅导学生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辅导学生参加读书活动竞赛获奖按同级学科竞赛获奖折半加分。辅导同一批次的学生按获得最高级别的加分,不同批次的可以累加。
③高考、中考学科奖。
高考县内评比第一、二、三名分别加4、3、2分;
中考片内评比第一、二、三名分别加4、3、2分,镇内评比第一、二名分别加2、1分。
5、教育及管理活动
①获省、市、县、校级先进班主任或班集体奖,每次分别加5、4、3、2分。
②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5分。
③现任行政领导不论职务高低及任职时间长短,一律加1.5分。
(四)教育科研(20分)
基本分10分,其它为加分,总得分不超过20分。
1、现任教研组长,不论时间长短一律加1分。
2、省、市、县、校级先进教研组,组长分别加5、4、3、2分,成员折半加分。
3、论文奖:
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在具有CN刊号的报纸或教育教学杂志上每发表一篇加4分。
同一篇论文获不同级别的奖,按最高级别加分,多篇论文获奖可以累加。
4、教育科研奖:
教研课题研究获奖,课题组成员按如下加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五)综合评价(10分)
聘任委员会对竞聘者从思想政治、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最低6分,最高1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平均得分。
五、几点补充规定
1、竞聘教师需提供具体、真实的原始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聘任资格。
2、在编教师拟聘前两年需在岗方可申请聘任。
3、教师不在岗期间取得的一切荣誉证书均不作为聘任条件。
4、聘任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的要严格处理。
5、待聘人员要相信组织、相信群众,正确对待聘任结果,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汤池中学职称聘任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